建築結構的安全性是結構防止破壞倒塌的能力
,是結構工程最重要的質量指標
。結構工程的安全性主要決定於結構的設計與施工水準
,同時還取決於建築材料的本身 的性能
。房屋安全檢測一般需要通過現場複核結構布置和荷載情況
,材料性能檢測
,裂縫損傷檢測
,沉降變形測量
,經結構驗算和分析
,對結構的安全進行評估,並 提出必要的加固建議處理。
抗震建築
,是指在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必須進行抗震設計建築
。從全球的重大地震災害調查中可以發現
,95%以上的人命傷亡都是因為建築物受損或倒 塌所致的
。因此
,對於建築物進行抗震性能檢測
,也是防震減災工作中的一項主要任務
。房屋抗震檢測通過檢測房屋的質量現狀
,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
,對房屋在 規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的過程
。
房屋加固可能涉及到房屋的改造
、房屋的加建和使用功能改變等諸多原因
,需要進行房屋的各項檢測
,裏麵包括房屋完損檢測
、房屋安全性檢測
、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改變檢測和房屋的抗震檢測等
,是一個較為複雜和體係嚴謹的科學檢測過程
。
對於房屋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經使用多年時
,存在以下情況時
,需進行房屋安全性檢測以及加固處理
。
1)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擬繼續使用
;
2)用途改變或使用需求增加
;
3)使用環境改變
;
4)遭受災害或者事故
;
5)存在較嚴重的質量缺陷
;
6)出現影響結構安全性
、舒適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
、構件損傷或其他不利狀態
;
7)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
,需要了解結構現狀
;
8)對可靠性有疑
。
一般檢測單位在具體檢測實施中
,具體做如下檢測工作
:
1)調查房屋建築概況
:對建築的年代、布局
、功能
、風格
、環境
,以及最終要求進行了解和解析
。
2)考證房屋曆史沿革
,重點保護部位及保護要求
;
3)建築結構圖紙測繪
:重新對房屋的整體布局
、結構尺寸等進行測量
,並繪成圖紙
;
4)結構體係複核檢測
;
5)構件尺寸和配筋複核檢測
;
6)結構材性檢測
;
7)房屋完損狀況檢測
;
8)房屋傾斜及沉降測量
;
9)結構驗算與安全性分析
;
10)抗震性能評估
;
11)結構維修可行性建議
。 主要技術依據
[1]《房屋質量檢測規程》(DG J08-79-2008)
;
[2]《建築結構檢測技術標準》(GB/T50344-2004)
;
[3]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(JGJ125-99)(2004版)
;
[4]《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標準》(GB50292-1999)
;
[5]《工程測量規範》(GB50026-2007)
;
[6]《建築變形測量規範》(JGJ/T8-2007)
;
[7]《房屋修繕工程技術規程》(DG/TJ08-207-2008 )
;
[8]《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》(GB50007-2011)
;
[9]《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》(GB/T 50315-2011)
;
[10]《砌體結構設計規範》(GB50003-2011)
;
[11] 工程設計
、施工
、檢測等有關規範標準
。
通過以上檢測手段
,判斷建築的現階段狀況
,安全和質量的綜合性評估
,保證建築物的長期和良好的運行狀態
,在檢測中
,為建築物提供安全保障
,並出具全麵的房屋檢測報告和房屋加固建議及方案
。